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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接入公用電信網的電信終端設備、無線電通信設備和涉及網間互聯的電信設備實行進網許可制度, 實行進網許可制度的電信設備必須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的強制進網許可證(含進網試用批文)。進網許可證對工信部公布的產品類別所涵蓋的所有電信設備都是強制性的。工信部的“電信設備認證中心”是唯一獲授權的認證機構。
產品范圍:NAL批準的范圍包括3類設備:
· 用于網絡互聯的設備(如:路由器、接入網設備等)
· 無線通信設備(如:基站、微波通信設備等)
· 電信終端設備(如:固定電話、移動終端、傳真機等)
完整的范圍內的產品列表可以在這里找到:http://jwxk.miit.gov.cn/JWZN/sblist.aspx。
監管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請注意,一些電信產品可能同時受到SRRC、CCC和NAL的約束。
認證流程:
所需文件:
1. 由所有者或制造商或其授權人簽署并加蓋印章的NAL申請表(使用工信部模板)。海外制造商應授權當地代表申請,并簽署正式授權書。
2. 制造商營業執照及授權當地代表營業執照(如適用)。
3. 制造商簡介。
4. ISO質量證書和審核報告
5. 產品說明,包括功能,性能,方框圖,內部/外部照片,用戶手冊
6. 檢測報告和證書
7. 屬國家防治委范圍的產品,須提供國家防治委型式認可證書
8. 如果產品涉及電信新技術,則應提供系統設計和測試報告。
證書模板: